【推荐】优秀写人作文集锦六篇
在平日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里,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,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,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。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,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写人作文6篇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
五月的天气可真讨厌,忽冷忽热的。
记得星期一的下午,天气老人大“哭”不止,然而这一哭
破坏了好几辆车,更严重的有人还因此丧失生命。我打着伞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,正好看到了这惊人的一幕。
一位老爷爷冒着被冰雹穿过脑壳和被车撞的危险,跑到大马路中间,只为了捡一个不明车主扔的垃圾。这位老爷爷捡起“战利品”会心一笑,却差点被车撞到。这位差点撞到老爷爷的车主却破口大骂:“死老头 ,走路不长眼啊,撞到你,我还要付法律责任呢”。在场所有人,连小学生都向车主投去了鄙视的目光。
此时此景,我想说老爷爷捡垃圾,不就是为了清洁城市,给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嘛,老爷爷的道德素质都比你高,你有什么好凶的。
天热的时候,我们会为了躲避暴晒而蜗居在家开空调,也会吃些雪糕喝点冰饮来驱赶热意,但是你可知道,我们在享受美好的同时清洁工却顶着炽日,与蝇为伴,清理着散发刺鼻臭味的垃圾。如果你还未被这物质世界泯灭良知,那么请你尊重无私奉献、不求回报的清洁工们。不乱丢垃圾是对他们的赞扬。
我们应该尊重清洁工,只因他们是我们城市的美化师。
如果把人生比作为一首优美的乐曲,那么青春就是一张乐谱,谱写着人生。如果把人生比作为一朵鲜艳的花儿,那么青春就是一片绿草,衬托着人生。如果把人生比作为一杯苦涩的咖啡,那么青春就是一颗糖,增甜着人生。
进入青春的我们,苦恼着,快乐着。步入初中的我,我觉得我更叛逆了,更不乖了。也许是初中的科目增加了吧,也许是初中的知识的难度增加了吧。学习生活使我顾此彼失,让我不知所措。老师讲的太快了,不能与其他同学共同前进,导致我下课不得不找其他好学生的笔记来抄一抄,可能也是因为我的理解能力差,不能理解老师讲的知识。这些都令我很苦恼。
青春带来的不仅仅是烦恼与压力,还有更多的动力。人们常说有了压力就有了动力。因为我的成绩正在慢慢的退缩,我想都已经初二了,再不努力将来就。于是我每天回家就把当天的作业做完,并且复习着,预习着。只要我累了就想起:我的父母正在为我打拼,不再不努力什么都不是…
人生青春带给我们的很多,可能是许多美好的事物,也许是很多残酷的现实,所以我们要正式青春!,要将压力改为动力,要知道门前流水尚能西!
人生因青春而精彩!
人生因青春而丰富!
人生因青春而炫丽!
我要在我的生命里奏一曲青春的圆舞曲!
别人的弟弟都是温顺的,可爱的小天使,而我的弟弟却是个烦人精。
他,头发金黄,像被染过一样,两个大大的乌黑的眼睛炯炯有神。他那短小的耳垂像白云一样轻,一样软,粉嘟嘟的小嘴看着就想亲一口。
说起他的捣蛋事,那可真不少小孩静悄悄,必定在作妖。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就是我弟弟。记得有一次,我们都在客厅里玩,突然,我叫起来:弟弟呢?我和妈妈找了半天,发现厨房的门关着,我们轻轻地推开门,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,只见满地的酱油,弟弟正用他的玩具小卡车运了许多米,倒在地上,还不停的用他的小手在混乱中搅来搅去,兴高采烈地说:妈妈,我在帮你烧饭呢!我们当场晕倒。
还有一次,妈妈在电脑前工作,他趁着妈妈上厕所的功夫,悄悄地走进房间,爬上椅子,坐了下来,小手不停地在键盘上敲打,感觉真的像在完成一件重要的事情呢!妈妈来了一看,原来完成的内容被删掉了一大半,我仿佛看到了妈妈头上冒出的一团火而弟弟却不紧不慢地说:妈妈我在帮你工作呢!我和妈妈哭笑不得。
家里所有的地方都是他的画板:墙上,床上,地板上我几个小时拼好的乐高经常被他瞬间毁掉,妈妈的护肤品也经常被他涂在脸上。他的战绩数不胜数他确实很调皮,但是我们都爱他。
我一直羡慕那些有哥哥的女孩子,因为他们会有哥哥保护。我是一个独生女,没有哥哥和姐姐,所以,越是这样想,希望有个哥哥的感觉就越强烈。
以前经常看到别人在作文中写道:那男孩牵着女孩的手,安慰的说道,不要哭了,有哥哥保护你,不会再让别人欺负你了。或者是:哥哥虽然经常欺负我,把我逗哭,可在和哥哥分开时,了解了哥哥对我的爱。
一个人的生活我已经厌倦了,对于那些虚伪的友情我也已经麻木了,我只希望那种受到保护的幸福感,没有压迫的幸福感,那是父母也给不了的。
小时候也有邻居家的哥哥带着我玩,想到这,心里是那么的幸福,可邻居家的哥哥不能一直陪着我,总是会分开的。现在,我们搬家了,果真和他离开了,那个唯一一个牵着我的手为我买零食,陪我玩的哥哥也和我分开了。我顿时感到很空虚,是否还会有一个哥哥像他那样保护我?我不知道,但是我害怕孤独,我宁愿有一个欺负我玩,把我弄哭而自己开心的笑,能够保护我的哥哥,也不想再停留在这孤独无助的时刻。
也许别人会说我很傻,独生女可以得到更多父母的爱,可是哥哥的爱和父母的爱是不一样的。
我希望那个爱我的哥哥能听我向他诉说心事,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安慰我,在我无助的时候帮助我,在我孤独的时候陪伴我。有一个哥哥是多么美好的事啊。哥哥的爱,可以让我像小鸟一样依偎在他的怀里,向他撒着娇,让他满足我的小心愿,哥哥的一切都被我想想得那么美好。
楼下孩子们的笑声打破了我的思绪,这让我知道了憧憬不是现实。
我总感觉到孤独的寒气向我扑来,这更使我想要有个哥哥保护,这样,我也能向朋友们炫耀:看,我也有一个爱我的哥哥。
正是应为这样,我想有个爱我的哥哥。
我们班的陈高翔是个两面派,上课时,轻声细语,像个女孩子,下课时,刚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像一条龙一样活泼。 陈高翔外号“大白象”高高的个子,水灵灵的眼睛前有一副镜框,樱桃小嘴,还有一双飞毛腿。
“大白象”活动起来像一条龙。一下课,就往操场跑。他的弹跳力很高,抢篮板是他的强项,像个猴子,轻松一蹦,球于是就在他的手中停留,当跟别人抢球时,他的手伸向别人的怀里,使劲地往外拿,力大无穷,对手只好放弃,不敢拼搏,因为被他的气势所压倒。陈高翔不仅球打得好,而且跑步也很快。运动会可是他大显身手的时候,跑起步来像一匹受惊的野马,冲向终点,对手只好甘拜下风。100米、200、垒球等等,他一一夺冠,真是个体育奇童。
“大白象”下课是一条龙,上课可是一条虫了,无精打采。如果老师的目光转移到他的身上,他会用小黄帽遮住眼睛,不敢看老师。一叫到陈高翔这个名字,他回战战兢兢地站起来,回答的声音那就更轻了,当老师用严肃的表情批评陈高翔是,他的脸像条变色龙,时而青,时而红,时而有发紫,真是千奇百怪。
我们班的陈高翔是个当之无愧的“大白象”,他的一举一动,一言一行,都值得我们关注。
我生来就跟兔子有缘。
小时候我认识的`第一种动物是兔子,会写的第一个汉字是“兔”字,会唱的第一首儿歌是《小白兔》,喜欢的第一个卡通明星叫月野兔,所以我穿开裆裤时就跟兔子成了好朋友也就不足为怪了,只是那时她还不叫兔子。
兔子之所以叫兔子,这有着很深的渊源很长的历史。可追溯到公元一九九三年,适值初春,小城盛行红眼病,兔子不幸感染。小朋友们听说红眼病传染,都不跟她玩。可怜的兔子一个人趴在课桌上瞪着一双红通通的眼睛巴望着别人,表情极其难过,像极了一只受伤的兔子。我走过去给了她一块糖,说:“红眼兔,诺,吃!”于是,她从此就叫兔子,而我,就成了兔子的好朋友。
刚开始兔子并不接受这一雅号,因为她觉得龟兔赛跑兔子竟然输给了乌龟这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。但有些事情是久而成自然的,所以就不是也是了。事实证明,“兔子”这一花名并没有起错,后来的兔子竟然连性格也像兔子了。
“静若处子,动如脱兔”该是一个可爱女孩的完美境界了吧。可兔子一向喜欢断章取义,向来只识“脱兔”,而不知“处子”为何物。一直将“生命在于运动”视为格言的她,除了睡觉之外,几乎一刻也闲不住。比如,她喜欢打篮球,喜欢跑步,喜欢溜冰,基本上男孩子喜欢玩的体育项目她都喜欢。即使在她身体很累的时候,也不忘不使她的嘴巴闲下来。说实话,她的口才实在了得,除了应用在辩论赛、演讲赛等正当场合,还有就是用于折磨我的耳朵。有次我真的受不了她的聒噪,发狠给她命了一道题:五分钟之内不许停顿,完整地原创一则故事。否则从此封嘴。她抗议说我这是效仿曹丕,不仁不义。我有些得意地扬了扬眉毛。然而出乎我的意料之外,这只疯兔子竟然真的一字未顿编完了她的故事,还有些小感人。兔子看着目瞪口呆的我,愤愤地说:“怎么样?保留我在你耳边吹风的权利吧,幸福的女人!”说完调头,趾高气昂地大踏步离去。
不过后来我倒是清静了几天,惊讶得我仿佛看见孙悟空杀死了唐僧。可好景不长在,几天后我推门进宿舍,就看见兔子坐在我的床上谄媚地对我笑:“蝉子,蝉子,我陪你说说话吧……”
我一直以为认识了这么个精力旺盛的兔子是我这一生最大的不幸,而且她还喜欢有损斯文地跟男生勾肩搭背。贫嘴,打游戏,乱花钱,无一不是她的强项。我总是骂她疯丫头,甚至嗔怪她这样的做法有些太过轻浮。她也总是神经大条地笑笑,只有一次她黯然望了我一眼说了一句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:“知道吗?只有设法往脑子填满一些事情,才不会有空想起另一些事情。”
我怔怔地呆住。我怎么没有想到呢?
我应该想到的。
兔子从小就不喜欢回家。不喜欢回家的小孩通常有两种,一种是太贪玩,另一种就是家庭不幸福。兔子并不贪玩。而家庭不幸福通常是因为父母婚姻的失败。
兔子从来没有提起过她的爸妈,就连对我也没有。
高三快毕业,兔子说她要远远的离开这座总让她不快乐的小城,她还说她喜欢有雪花漫天飞舞的冬天,于是她去了遥远的北方上大学。
上了大学后的兔子终于恢复了她的女性特征,这真是一件该举天同庆的事啊。兔子蓄起了长发,穿上了高中时扬言誓死不穿的长裙和高跟鞋。
新年的聚会上,一身淑女打扮的兔子竟然带来个人高马大的男朋友。我戏问她男友花了几成的功力使她改头换面,那个腼腆的男孩只是抿了嘴笑,看着他认真的表情,我知道兔子的幸福这次真的坚实可靠。
兔子后来跟我说其实她小时候很喜欢坐在落满灰尘的阁楼上,幻想自己是莴苣姑娘,被凶狠的老巫婆关在塔楼的最顶层,等待着那个骑着白马的王子前来搭救。
望着兔子黄昏中远去的背影,我突然感到一丝落寞,也好像突然感受到兔子大一时写给我的信的结尾那句:亘古洪荒中,好似地球上只有我一个人了。
黎明,我从梦中醒来。天空灰灰亮亮的,鸽哨声呼啸而过。我窝在暖暖的被子里,回想着那时云淡风轻的日子,细数着兔子的可爱,心里荡漾着小小的温暖。
明年春天我要把这里盛开的第一枝春花寄给北国的那只兔子,告诉她“江南无所有,聊寄一枝春”,告诉她我在的江南已春暖花开,告诉她早些醒来去追寻下一个精彩,还要告诉她,兔子,兔子,我想你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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